4月13日消息,埃隆·馬斯克被Twitter(NYSE: TWTR)的一位股東起訴,原因是他沒有披露他購買了該公司的大量股票,這對公司的股價有影響。 根據訴訟文件,根據聯邦法律,馬斯克有義務在獲得推特5%的股權后10天內通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。 據悉,馬斯克自1月以來一直在購買股票,到3月14日已經購買了該公司5%的股份,這意味著他必須在3月24日之前通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。根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指導方針,大多數人在收購一家公司5%或以上的股份時,必須在交易后10天內在一份附表13G文件中報告其所有權。 根據投訴文件,馬斯克在通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后繼續收集股票。4月4日,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發布了一份文件,指出他已經購買了超過9%的Twitter股票。(Finbold)
馬斯克因未披露影響股價的股份而被Twitter股東起訴
未經允許不得轉載: » 馬斯克因未披露影響股價的股份而被Twitter股東起訴